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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服务商平台协议三】运营服务商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入驻苏宁运营服务平台的服务商(下称 “运营服务商”或“服务商”)与“苏宁”共同缔结。
本协议所指的苏宁苏宁易购是指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具体的关联公司由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具体的平台服务项目指定,开发者完全接受该等指定)。
服务商可以通过在线点击签约、纸质签约等方式与苏宁签署本协议。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苏宁易购咨询。

一、定义

1、苏宁易购网站:指由苏宁易购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网站,网站首页域名为suning.com(或苏宁易购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域名),苏宁易购网站是为网站用户提供信息浏览、查询、发布、交流、达成交易意向等交易的平台。
2、苏宁平台:可简称“平台”,是指苏宁易购依托苏宁易购网站向商家提供的网络交易支持综合技术平台,通常由前台和后台组成,前台是苏宁易购网站用户进行浏览、下单等操作的公开服务界面,后台是商家开设、运营店铺的内部软件系统,商家可通过 二级域名sop.suning.com(或苏宁易购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域名)注册并登录平台的后台界面,开展商品信息发布、业务推广、达成交易意向、订单履约等活动。
3、苏宁运营服务平台: 指由苏宁易购研发提供的,用于帮助运营服务商为苏宁平台商家店铺提供运营、营销等服务的平台(域名为:bsp.cnsuning.com)。
4、运营服务商:是指通过苏宁运营服务平台为苏宁平台商家及线下经营者等提供电子商务外包运营解决方案及代运营等服务的经营者。
5、用户:指运营服务商通过苏宁运营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的对象,包括苏宁平台商家及其他经营者。
6、店铺:用户在苏宁平台开设的网络店铺。
7、运营服务: 用户以书面合同的方式委托运营服务商为其苏宁平台店铺及网上渠道提供全部或部分的电子商务运营服务。运营服务商具备电子运营商务能力,自己不掌控店铺及渠道所有权,但是专注提供一项或者多项的服务环节,其提供的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服接单、店铺日常运营、仓储管理、品牌推广渠道建设等。
运营服务分为 4 个大类:整体店铺托管、店铺代运营、客服外包、人员培训。其中整体店铺托管与店铺代运营的定义分别如下:
8、 整体店铺托管:提供开店服务、装修、摄影、 *客服接单、 *店铺日常运营、数据分析、投诉处理、*物流系统、*品牌推广、商品管理、*渠道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其中,打*项为必须涵盖的服务。
店铺代运营:提供开店服务、装修、摄影、*客服接单、*店铺日常运营、数据分析、投诉处理、商品管理服务;其中,打*项为必须涵盖的服务。

二、苏宁运营服务平台概述

运营服务商通过苏宁运营服务平台向其用户提供运营服务,提升用户电子商务运营水平,解决用户店铺运营相关问题;运营服务商对其经营行为,自主承担法律责任。
苏宁运营服务平台仅作为运营服务商提供技术服务的平台。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苏宁成为运营服务商与其用户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苏宁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运营服务商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运营服务商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苏宁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运营服务商自行负责支付。运营服务商和客户因运营服务所发生的纠纷由运营服务商与客户自行处理并自行承担纠纷后果,苏宁可进行相关协调工作,但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三、运营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

1、运营服务商有权利使用苏宁运营服务平台的相关系统功能及服务。
2、运营服务商承诺遵守《易付宝服务协议》、《商家管理规范》以及所有公示于苏宁易购网站的各项管理规则, 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运营服务商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苏宁运营服务平台, 继续使用苏宁运营服务平台则表示运营服务商接受经修订的协议或规则。
3、运营服务商同意授权苏宁易购为履行本补充协议目的或在推广运营服务商的服务时,在苏宁易购或在其他形式的宣传中,使用运营服务商的商标、标识、商号等。
4、运营服务商有义务在招商、市场推广等方面配合苏宁易购引导品牌商或传统企业进驻苏宁平台。
5、运营服务商需要征得客户的书面同意,才能将其作为成功案例在苏宁运营服务平台前台展现。
6、运营服务商如违反《商家管理规范》或相关管理规则中的规定,苏宁将向运营服务商发出违规处罚通知。对于以上违规处罚通知,自苏宁通知发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含发送当天)运营服务商有权提出申诉,并有义务按照苏宁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申诉材料。如运营服务商未在通知发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含发送当天)提出申诉,则视为运营服务商确认违规事实成立并接受违规处罚通知中明确的处罚内容。

四、苏宁的权利和义务

1、苏宁根据本协议及相关管理规则向运营服务商提供信息及数据管理等技术服务。 
2、对于运营服务商提供运营服务信息及运营服务等事宜而产生的纠纷,苏宁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苏宁有权利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纠纷的解决。
3、苏宁有权对运营服务商的基本信息、服务信息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运营服务商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做出删除行为。
4、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运营服务商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苏宁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运营服务商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 苏宁有权在苏宁易购网站公布运营服务商的违法和/或违反协议及规则的行为。
5、苏宁有义务根据市场情况不定期向运营服务商提供相关的最新资料,通报苏宁的市场推广计划并协助运营服务商参加苏宁的市场推广活动。
6、 运营服务商承诺,在苏宁运营服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同时,使用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付宝公司)提供的易付宝服务作为支付解决方案唯一提供商,易付宝公司包括通过“易付宝”软件系统及通过该软件系统为提供的代管、代收、代付款项等中介服务。

五、费用及支付

苏宁运营服务商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不向运营服务商收取技术服务费用,但苏宁保留在未来收取技术服务费用的权利。

六、协议的终止

1、自然终止:如运营服务商在线接受的《易付宝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 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3、苏宁单方解除权:(1)如运营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存在欺诈等恶性行为,或客户投诉其服务质量问题,则苏宁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2)运营服务商出现任何按照《商家管理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则需要清退的违规行为时,苏宁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七、有限责任

1、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苏宁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苏宁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2、使用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运营服务商或其客户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运营服务商或其客户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3、不论在何种情况下,苏宁均不对由于 Internet 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4、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苏宁不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
2、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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